少年維特的煩惱
約翰.沃爾夫剛.歌德(John Wolfgang Von Goethe1749-1832),
德國最傑出的全能天才,狂飆文學運動的先趨,是詩人,是作家,同時也是政治家,思想家.
歌德也被馬克思讚賞為[最偉大的德國人],在世界文壇上被看做繼莎士比亞與但丁之後的西方精神文明代表.
歌德在1774年24歲時完成"少年維特的煩惱",這是一本以日記和書信體為主的半自傳小說,並對大自然,社會,宗教,藝術有獨特的論點,然而書中的"維特"到底為何而煩惱???
其故事很簡單,不外乎就是維特暗戀女子夏綠蒂,並陷入一斷剪不斷理還亂的三角戀情,身為知識份子的維特,在當時的諸侯專政與封建制度下,懷才不遇,無法接受失戀的痛苦,一連串的不如意,最後導致維特舉槍自盡,如此反社會的故事在當時轟動全歐洲,並引發一股"維特熱".
歌德筆下的維特原是一位有朝氣與聰明伶俐的人,但對死亡的感受特別深刻,且有著哀傷與多愁善感的心,對夏綠蒂執著的愛是不幸的開始,這些也是現實生活中的歌德,情感糾纏,反對封建貴族的現實社會,讓維特化做自己的分身,將內心的壓抑,失戀與生活的痛苦轉化為藝術美感並追尋內心的平靜.
此書內的維特有一位特定傾訴的對象:威廉.
根據研究者認為這應該是指"威廉.莎士比亞",因為歌德視莎翁為曠世奇才,並由莎劇得到新的文學與戲劇視野.可見莎士比亞對歌德的影響深遠.
年少時讀此書看到的是維特的浪漫與哀愁,如:
1772.6.16(P.124)
唉!我不過是個浪跡天涯的人,是個地球上來去匆匆的過客!難道你們就不是嗎?
現在讀此書仍然覺得有發人深省的起啟示,如:
1771.10.20
~~我們生來就愛拿自己跟別比來比去,所以我們的幸福或是不幸,便在很大的程度上取決於我們周圍的人事物~~.(P.101)
引用:
紅字部份
少年維特的煩惱
歌德著
黃甲年.馬建惠譯
新潮文化出版
簡愛
簡愛(Jane Eyre)是一本經典的愛情故事,在全世界的文學史上屹立不搖150年.
作者夏綠蒂博朗特(Charlotte Bronte1816-1855)在1847年所完成的文學作品.
故事內容描繪女主角<簡愛>自幼寄人籬下,但卻是得不到好的待遇,遭表兄妹欺凌,10歲被送往環境極差的寄宿學校學習,靠著自己的認真努力而學有所成,並在該校擔任2年的教師.
18歲至荊園莊擔任家庭教師,與長20歲的主人<羅徹斯特>談了一段追求真愛卻又驚心動迫的懸疑愛情故事.
作者<夏綠蒂>自認為這是一本樸實的小說,女主角<簡愛>在書中的形象是"個子不高,氣色欠佳,不算好看,但是有自己的想法與個性,一心追求真理和自由的舊時代中的新女性"
但是一直以來,書評人都認為此書就是作者個人的半自傳描寫,由其是<簡愛>的早期生活,孤獨,反抗與奮鬥,幾乎就是作者<夏綠蒂>的翻版.
書中內容著重女性的自主性,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就算是平凡的感情,也應有自己的思想.其他對於各種議題與宗教理念,均有客觀理性,條理清晰的描述.
此書最讓讀者注目的是有關兩性的議題,在以男性與父權主義為主的時代裡,批判權勢,強調性別平等,以及打破階級制度的理論,並認為女性不應過度重視自己的外貌,而是應注重自我存的價值.
這樣與時代對抗的言論,難怪<夏綠蒂>當時發表此小說時用的是<卡拉貝爾>的男性筆.
我好喜歡讀這個故事,因為內容都是在激勵人心,鼓勵向上,即使在最困難的環境裡,這本書一但開始閱讀,除非讀完,否則很難闔上.
道士下山
這是一本現代武俠小說,作者<徐皓峰>因曾採訪形意拳大師<李仲軒>而完成此書,所以對拳法與習武過程有深入的了解,並對佛與道也有深入的研究.
故事時空背景在民國初年,主角<何安下>16歲上山習武學道想做道士,5年後,卻無法忍受孤獨而下山回到紅塵.
下山後的一連串遭遇千奇百怪,卻也讓自己深陷詭譎的江湖,如此的過程又讓何安下的武功日益精進,並集絕世武功於一身,隨著這閱歷越廣,最後體認出江湖的恩怨情仇,其實也是一條修練之路.
小說內容以短篇的形式呈現,每一章節都是一個故事,卻又篇篇相關,讀來令人欲罷不能.
早年的武俠小說,多讓讀者幻想,再透過電影的改拍,劇情的呈現以現代眼光來看多有毛盾之處:
1.劇中的大俠或俠女好像也不用做什麼事,衣著光鮮,整天逛來逛去,累了餓了就找一家客棧住下,住的是上等廂房,吃的是兩斤牛肉,5個大饅頭或包子,再喝兩斤的燒刀子,要付錢時從衣袖裡拿出一錠元寶銀子,往桌上一擺 ,不用找了.(也不知道錢從那來)
2.路見不平即抽出寶劍與他人比劃比劃,比武不大戰300回合或是幾天幾夜是比不出高下,300回合還須寫明招式,前前後後5集也寫不完.
3.俠客俠女們終日在江湖上行走,,順便談戀愛,一但結婚就退出江湖歸隱山林,從此不問江湖事,過著只羨鴛鴦不羨仙的幸福快樂日子.
4.諸如此類的江湖事屢見不鮮,讀者看完希望自己也可以如劇中大俠一樣到深山習武或行走江湖,說穿了不過就是不想讀書寫功課.
有別於早期的武俠小說幻想情懷:
1.此書內的大俠都有正當工作,還要賣力工作,才有飯吃,即便是退隱江湖的俠士也須賣命才能生存.現實人生,處處存在.
2.書中也有江湖術士,想要以騙術斂財者必是有點本事,看似道行高的法師不過是愛擺譜的三流貨色,只能騙一些市井小民,賺一些蠅頭小利,真正道行高的,靠的是洞悉人性的心理學,讓達官顯貴心甘情願的從口袋裡掏出大把鈔票.
3.低調內斂不炫耀功夫是各俠客們所秉持的習武原則,俠客手裡拿劍虛晃兩下,對手倒地,或兩人只要一個眼神便可知誰的武力高強,要不在旁人看來雙方一個擁抱,無形中功力強的一方便可將對方全身骨骼震碎,如此這般的高深功夫,無須寫盡,就讓人有無限暇想.
4.大俠與大俠之間不同門派,不同江湖理念,卻也能尊重對方,惺惺相惜,重情重義,要比武,必有因,絕不莫名其妙殺來打去.
作者現為北京電影學院導演系教師,不知是否此原故,還是我個人受到現代武俠電影影響,覺得此小說有著<臥虎藏龍>與<駭客任務>的武俠美學.這真是一本好看的武俠小說.
愛倫坡
把滑稽提高到怪誕
把可怕發展成恐怖
把機智發展成嘲弄
把奇特上升到怪異和神秘
(註1)
這是愛倫坡小說的特點.
愛倫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美國著名詩人,小說家,評論家.
愛倫坡早期先寫詩,成名代表做為<烏鴉>,後來寫恐怖與推理小說,內容大多與死亡,恐怖,驚險,荒誕有關,故事裡多用第一人稱<我>來表示,人物也簡單,但卻能讓讀者籠罩在毛骨悚然的氣氛中.
愛倫坡的恐怖故事中寫死屍復活的<爾謝府邸的倒塌>曾經被列為世界最傑出的短篇小說之一,另一篇<黑貓>則是復仇氣氛瀰漫的故事:
故事中的男主角<我>,喜愛小動物,養了一隻名叫<布魯托>的黑貓,卻在喝醉酒後嫌貓太吵挖去黑貓一隻眼睛,最後又將黑貓吊在樹上,以至於死亡.
然而當晚住家就莫名其妙的失火燒毀.
後續因內疚再養一隻黑貓,卻擺脫不了先前的毛骨悚然與憎惡,一次忿怒之中拿斧頭追趕黑貓想將除之為快,卻無意中錯手將妻子殺害,埋於地下室的牆壁中.
妻子逝去黑貓亦不見,直到警察登門,又到地下室勘察,牆壁突然倒塌妻子露出,黑貓卻是停在屍首上方喵喵哭叫.......
這樣的怪異題材,色彩晦暗,充滿恐怖與神秘,在美國文學中獨樹一格.
愛倫坡的推理小說被西方推理小說的始祖英國偵探小說家<柯南道爾>也給予高度的評價.雖然只有4-5篇,但故事中描寫辦案人員如何運用人性的心理因素與周嚴的邏輯推理與破案,也被視為美國推理小說的開創者.
愛倫坡生前命運坎坷,作品貶多於褒,在過逝一段時間後著作傳到法國,受到當時象徵派詩人<波特萊爾>及當時數位知名作家的高度重視,並稱讚為<世界上自古以來最讓人稱奇的天才>,作品再由歐洲傳回美國才受到注目,並在美國文壇佔有一席之地,影響深遠.
早期沒有電視影音,所以在故事的描寫上特別著重技巧的圓熟,將故事的意境描繪到讓讀者感同身受,愛倫坡這種著重精心編寫故事劇情以達效果論的創作原理,其小說魅力繼續給予世界文學重要影響.
引用:
(註1)
愛倫坡短篇小說選
P.15
愛倫坡著
鄧英杰等譯
故鄉出版社
葉慈詩選
威廉.勃勒特.葉慈(W.B.Yeats1856-1939)愛爾蘭最著名的詩人,也是20世紀英語世界裡最偉大的詩人.並是1923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詩集創作經歷4個時期:
浪漫派,唯美派,象徵派,現代派.
葉慈幼年在愛爾蘭北岸斯來果鎮(Sligo)居住,當地吉爾湖(lough gill)中有一座湖島<因尼斯夫莉>(Innisfree)並傾心於當地迷人的風光.又聽了畫家父親描述梭羅筆下的<湖濱散記>,便響往有一天可以到此島隱居.
葉慈25歲便以<因尼斯夫莉>島為主題,寫下島上的湖光山色,湖面光影變化,讓人看詩即可想像出一幅畫作.
這首詩曾經在台灣早期的高中的英語課本裡被選用,所以很多人對這首詩並不陌生.(現在不知道還有沒有)
湖島因尼斯夫莉(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
我現在就動身前去,去到因尼斯夫莉,
I will arise and go now,and go to Innisfree
在那裡蓋一間小屋子,混凝土夾木條,
And a small cabin build there,of clay and wattles made,
九畦豆莢園,一套蜂房飼養貯聚些蜜,
Nine bean-rows will I have there,a hive for the honey-bee,
蜜蜂熙攘的隙地那裡我獨居逍遙.
And live alone in the bee-loud glade.
於是我擁有和平,那裡和平墜落緩緩,
And I shall have some peace there,for peace comes dropping slow,
墜自早晨的煙幕向蟋蟀嘈切的地方,
Dropping from the veils of the morning to where the cricket sings,
那裡子夜是一片燦爛,正午紫光一團,
There midnight's all a glimmer,and noon a purple glow,
暮靄充斥了朱頂雀無數翻飛的翅膀.
And evening full of the linnet's wings.
我現在就動身前去,因為白天黑夜
I will arise and go now,for always night and day
我都聽見湖水輕輕舐沏岸沚的聲音;
I hear lake water lapping with low sounds by the shore,
或通衢駐足,或在灰色石版上站
While I stand on the roadway,or on the pavements grey,
我都聽見它響在胸臆深處,在我的心 .
I hear it in the deep heart's core.
葉慈幼年居住的斯來果鎮(Sligo)

引用:
葉慈詩選
P.21
葉慈著
楊牧譯
洪範書店出版
卡謬的瘟疫
瘟疫(The Plague)是卡謬(Albert Camus 1913-1960)最精彩的小說,描寫194X年的阿爾吉利亞俄蘭城遭受鼠疫肆虐,並傳染給人類,隨著死亡人數的增加,俄蘭城遭封鎖無法進出,也無法與其他城市連繫,20萬徬徨無助的市民不願相信這樣的是會發生而擔心害怕,生活上的一切都因鼠疫的來臨有所改變.
經濟受到影響,黑市興起,糧食日漸短缺,民眾不用上班上課,突然來臨的假期,卻又讓咖啡館,酒館,電影院,街道等人滿為患,彷彿慶典一般的熱鬧.
卡謬透過主角李爾醫生傳達自己的思想與信仰 ,也敘述不同的人面對災難表現出不同的態度.
1.主角李爾醫生認為鼠疫是流行病,必須有效的進行對抗消,滅傳染病不容易,但當務之急必須減少死亡,並使人們的生活回到正軌.
2.與李爾醫生並肩做戰的知識青年塔霍,目擊他人染病受苦,願意付出自己的一切與死亡對抗.
3.一心想偷渡出城見情人的記者朗貝爾.最後終於體會到<一個人的幸福是可恥的>,內心萌生了<人類之愛>,進而放棄可以離開的機會,留下與李爾醫生,塔霍連手奮鬥對抗鼠疫.
4.生活與事業一無事處的小雇員格蘭,有著愛人助人的本性,發揮同情心與愛心,積極參與救援工作.
5.原想認命接受鼠疫到來的帕內盧神父,卻因無辜小孩染病去逝,對上帝的信仰有所動搖.
6.黑市商人柯塔因瘟疫而大發災難財,吃香喝辣,瘟疫結束後想到好日子不再,抱著與瘟疫同歸於盡的心態,發狂亂開槍掃射無辜的人.
歷經10個月瘟疫結束,市民恢復正常生活,在煙火慶典的歡樂聲中,李爾醫生清楚的知道:疫病不會消失與死亡,只是隱藏在其他的地方.
目前在我們身邊依然存在傳染病,且因時間的改變傳染病也不斷的進化,此時讀此書特別能夠心領神會.
卡謬於1957年的到諾貝爾文學獎,此獎頒給他所有的作品,因每一部作品都很精彩.並被視為存在主義的代表,卡謬自己卻不願認同,反而宣揚自己的<荒謬哲學>:
認為這個世界就是一個荒謬,人類必需有所覺醒,人們對既定存在的狀態感到懷疑並提出為什麼.
例如:每日起床-吃飯-坐車-上班-吃飯-下班-坐車-回家-吃飯-睡覺.一星期有6個工作天,每天重復如此的生活.
當人們提出我為什麼要如此過日子,此時,就領悟到<荒謬>,在當時雖然看似是一個普通的思想,卻引起相當大的共鳴,後來法國人將此論述簡化為:
<地鐵-工作-床舖>
人們對這樣的生活厭惡,希望改變,這便是覺醒,也就是荒謬哲學的起點.
當然卡謬的<荒謬哲學>論述不只如此,瘟疫一書即以<荒謬哲學>論點為思想中心,如何對待荒謬的問題,還真只有自己看過才能體會.
蕭莎
蕭莎--是出生波蘭華沙的<以薩辛格>(Isaaca Bashvies Singer)於1978年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品,也是作者年少在波蘭華莎的生活回憶.
書中以作家男主角<亞倫格瑞丁格>主,並環繞在亞倫身邊的5位女性交織出的故事.
5位風格迥然不同的女性為:
蕭莎
亞倫幼年時的青梅竹馬,個性單純天真,幼年與亞倫分離後,20年未見,卻也未長高,沒變老,不論身體或心靈上都比別人遲鈍,沒有上學,也無法學習,在旁人的眼光看來,有精神方面的問題.但卻從小就喜歡亞倫,一直都保留與亞倫幼時的物品,兩人共同的記憶,最後雖與亞倫結婚,但卻在與亞倫逃離華沙的途中過逝.
西莉亞
亞倫好友的太太,身為無神論者,熱愛文學,有自己的見解,機智敏銳,善於做出明確的批評,言談舉止保守卻又感情強烈,內心寂寞.與亞倫的曖昧情感最後轉變為柏拉圖式的愛情.
貝蒂
熱情又多才藝的美國女演員,終日煙不離手,與情夫山姆一同來到華沙要當亞倫所寫劇本中的女主角,一直看衰亞倫與蕭莎的婚姻.在希特勒入侵華沙前,希望亞倫與自己一同前往美國,並與亞倫結婚.後來嫁給一位美國上校,蕭莎過逝,由貝蒂與夫婿當保證人,讓亞倫前往紐約.
朵拉
亞倫長大後的第一位女朋友,是一位共產黨員,有說不完的理想,呼不完的口號,與誇大的陳腔爛調.厭惡法西斯主義,資本主義,並希望社會主義能在蘇聯深耕.想為政治理想離開華沙前往莫斯科,但最終還是留下,因同黨在蘇聯遭槍殺,也想結束自己的生命,在希特勒來臨後不知去向.
特克拉
鄉下來的女孩,在亞倫所租高級公寓當女僕,勤快單純,對亞倫照顧無微不至,因男友誤解特克拉與亞倫兩人關係,遭受男友的威脅,後來透過亞倫的幫忙到西莉亞家裡當女傭.
這部小說寫2次世界大戰前的華沙,平民百性每日為不安定的生活所苦,物資的缺乏,貨幣的劇變,害怕希特勒的來臨,但又不願意離開華沙的猶太人故事.
雖然戰爭要來臨,但上流社會裡卻每日在美式西餐廳裡抽雪茄,喝香檳,劇院裡每夜依舊上演<阿依達><卡門>等歌劇.資本主義在這一個嚴謹的猶太人社會裡悄悄的生根.但不論是平民百姓還是上流社會,都以活一天算一天的態度過日子.
全書沒有太多華麗的裝飾性字眼,但卻在政治動蕩不安的年代裡交織出生命的永續,以及世人不知的猶太人社會,宗教,文化的神秘面.
白鯨記之追捕路線
白鯨記(Moby-Dick)是美國作家麥爾維爾(Herman Melville)在1851年所完成的一部有關追補白鯨魚過程的小說.這部小說被文學家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稱讚為世界10大必讀經點,也列入世界50名必讀小說.
故事主角依希梅爾(Ishmael)其實就是作者自己,因本身具有航海經驗,也在捕鯨船上工作過,所以對於航行路線,船上生活,水手性格,各地風土民情,甚至於鯨魚的構造習性,大自然的神秘莫測等,均有引人入勝的描繪.
故事中船長阿哈當年被這一頭白鯨咬去一條小腿,結下不共戴天之仇,誓言就算是天涯海角也要找到,因為是天涯海角,所以阿哈船長駕乘皮戈德號與船員要以3年的時間環遊世界各海域進行追捕.
依照小說內所敘述之地點追捕路線:
依希梅爾從紐約曼哈頓先到新博得(New Bedford)再到南開卡特(Nantucket)上捕鯨船皮戈德號.

在一個聖誕日從麻州外海的南開卡特出航繞行北極南下到厄瓜多爾的首都奎多(Quito)

奎多再南下繞過阿根廷的合恩角(Cape Hom)再北上航行至亞速群島(Acores).

再由亞速群島(Acores)外海,南下綠角(Capede Verde)外海,拉巴拉它海(Rio De Plate),再南下至聖赫勒拿灣(St Helena)與卡諾爾水域(Carol Ground)

再繞行南非好望角(Cape Good Hope)往東南方行至克羅塞群島(Crozet Islands)再往東北方向前進印度洋

經由印度洋穿越蘇門達臘島與爪哇島之間狹小的巽他海峽(Selat Sumda)進入爪哇海(Java Sea)
再北上經南中國海域(South China Sea)到達巴士海峽(Bashee Str.)諸島.
巴士海峽再往北走經東中國海(East china Sea)到日本群島(Japan Islands)進入日本海(Sea Of Japan)
台灣(Formosa)與台灣海峽(Formosa Str.)也在書中被提到,但未多做說明.

穿過日本海後南下到南太平洋赤道附近終於找到大白鯨.
與大白鯨纏鬥3天,船毀人亡,只剩男主角依希梅爾生還.

從出發到沉船的航海全程路線.

故事中副船長的名字Starbuck(史塔巴克),後來被有名的咖啡店星巴克所使用,注意看星巴克咖啡店的商標是美人魚圖案呢!!
後記:
有人看到我的地圖研究說:
這部小說自1851年問市以來,不知道有多少人會認真的去研究捕鯨路線圖???但小猩你已列入其中一人了!!
我說:我還真想按圖走一趟呢!!
狗的社會心理學(下)
巴克的強悍威脅到另一隻原是領袖狗<帕斯帕>的地位,為了爭奪領導權,巴克也學會暗中破壞,製造麻煩,然後一旁觀賞打群架的場面.挑釁篡謀,血腥嗜殺,瘋狂又原始的欲望在巴克心中不斷擴大,一直到巴克取得支配地位.
【競爭者:有極強的動機想要勝過別人,認為別人的得,必是自己的失,努力追求個人最大的利益,也希望他人獲益最小.(註3)】
勝者為王的巴克開始肩負領導,賣力工作,思考敏捷,動作迅速,會做判斷,超越<帕斯帕>.經過巴克整頓的狗群奔馳阿拉斯加育空河岸.令人欣賞.
【團體領導的角色:在一個團體持續互動的過程中,團體成員會因為個人所具備的條件與互動的情境因素,而逐漸出現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一個人在團體中能不能成為領導著與個人的特關係.(註4)】
【規模行成論:社會失序的狀態下或許會產生短暫的混亂,但經過一斷時間後應付失序狀況的新規範就會產生,取代舊有的規模而約束團體成員的行為.(註5)】
好日子沒過3天,整個狗團隊經手他人,再轉賣<賀爾>與<桑德>,工作更辛苦,路途更枯燥,日子更難過,新主人<賀爾>除了棍棒還有鞭子,狗隊成員一一耗損,連巴克都不想工作,任由<察力>的皮鞭打在自己的身上.狗團隊不堪負荷,狗主人判斷錯誤,使整隊連人帶狗落入冰河不見蹤影,只剩巴克與<桑德>.
【當個體對某刺激表現的制約行為不再獲得強化物時,則其已建立之制約反應將逐漸減少,甚至完全消失,這種現象稱為消弱作用.(註6)】
<桑德>愛狗,更愛巴克,這個愛讓巴克覺得不同,不同於<福樓沙>,更不同於南方老家的主人.這是令巴克瘋狂的愛,崇拜的愛,救命之恩的愛,讓巴克愛的可以努力工作,帶領狗團隊,甚至於付出自己的性命.
【內團體:特定團體的成員對他所屬的團體有強烈的認同感,這個團體就是他的內團體.與內團體在特性與目標上不同甚至對立就是外團體.(註7)】
儘管巴克愛<桑德>,但原始的欲望又在巴克心中無聲無息的擴張,巴克喜好奔馳原野,愛對著月亮哞叫,為了讓血腥的味道在口中停留.巴克嗜殺其他動物,包括人類,森林裡同類的呼聲讓巴克情蓄不安.<桑德>過逝,巴克眷戀不再,再也沒有人類的權力可以約束巴克走向原始世界 .
你若以感情來看事情,不可能看得清楚,倘若以心靈來知覺體會,
你便會明白究竟了.
引用
(註3)社會心理學
陳皎眉等著P.304
(註4.5.7)社會學
詹火生等著P.202.211.358
(註6)心裡學
葉從新著 P.222
均為國立空中大學用書
紅字部份
步向內心安寧
和平使者生平自述
琉璃光出版
狗的社會心理學(上)
野性的呼喚(The Call Of The Wild)是美國文學家傑克倫敦(Jack London1876-1916)所寫的一部關於狗的小說.
一隻名為巴克的加福尼亞狼犬被人偷走,賣到阿拉斯加從事拉雪橇的工作,原本是生活幸福養尊處優的家犬,一夜之間變成一隻必須為生活與生命鬥爭的鬥犬.
傑克寫狗,但字裡行間以"人"來稱呼狗,其實傑克隱喻的是人,人類社會生活的縮影,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哲學,人際惡性競爭的真實處境.
一群狗相聚拉雪橇,個性的分類與人類無異,大致形態可分為:
1.表面客客氣氣,其實內心奸詐,面帶微笑,卻心懷鬼胎.
2.憂鬱孤僻,不想傷害他人,也不想討好他人,只求自由自在.
3.冷酷狡猾,目露兇光,愛耍心機,喜愛咆哮他人.
4.遇到事情只知哭叫,搖尾乞和,要不就轉身逃跑.
5.雖不要求他人對自己好,但目光透露出警告,要別人對他的勇猛保持敬畏.
6.事事求好,卻屢遭忌恨.
雖然個性不一,但每隻狗都有其他更重要的欲望,就是---安身立命活下去.
在這一個只有每日不停工作,加上主人棍棒和同伴之間的利齒互咬的原始社會裡活下去.狗與狗之間力量懸殊的鬥爭,撕碎吞食同伴,輸家的陣陣唉號,殘酷的生活方式中,巴克明白:
事情就是這樣,談不上正大光明,一旦跌倒,你就完蛋了.
傑克以狗比喻人,而以人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
首先:管理狗的人<福樓沙>為了要使這些狗聽話,必須採取必要之手段,除了公平性還有棍棒,這就是角色與地位的結構化分,組織要有歸範,且必須清處.
【社會結構:特別指社會成分中有組織的角色,其基本單位是社會角色與地位,角色與角色間,地位與地位間的連結就是社會關係.若是關係穩定有一套規範社會期望和價值關可以約束在扮演不同角色的個人行為.這種穩定的社會集體關係的集合體就是社會結構.(註1)】
巴克的潛在本能被激發,為了生活與生命必需要面臨鬥爭,巴克也要權力,更要當領袖,並自主性的為權力而戰.
巴克的心思:可分為
【1.基本意志:基本的,本能的,有機傾向的,是從人類的內在激發人的行動.】
【2.專斷意志:有意的,有目的的意志,決定人們有關的未來行動.(註2)】
達爾文的<演化論>提到物競天擇機制: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巴克早已演化為一隻家犬,但內在遺傳與外在環境發生變化,老祖先留下的本能不須要學習就被激發了.
引用:
紅字部份:野性的呼喚
作者:Jack London
翻譯:高田
業強出版
註(1)與(2):社會學
作者:詹火生等著
國立空中大學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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